之前對鄧麗欣毫不熟悉, 因為我甚少聽流行歌, 又不看青春劇, 不是那個圈子裡的人. 是因她的新書《陪着我走》錯字多而被責難, 才引起我的關注, 知道她又唱歌, 又演戲, 又寫書, 有人稱她為才女. 總覺得香港是個喜歡給自己的偶像冠以什麼天王天后、才子才女的地方, 好像香港盛產才子才女似的. 我搞不清這些稱號是偶像們給的, 還是經理人公司為推高藝人身價而特意製造的. 不管鄧麗欣是否真才女, 也不知道她自己受不受落才女的稱號, 不過似乎喜歡她的人真的不少, 或者跟她樣子討好有點關係吧. 所謂偶像派, 粉絲們其實都離不開迷上帥哥美女的, 很正常.
因為受歡迎, 進而出書, 沒有什麼不對, 即使不擅長寫作也不要緊, 只要出名, 只要有人喜歡就行. 這個世代, 放眼不是作家寫專欄出書的不知道有多少, 有些人就是因為出名而位列“專欄作家”的, 不代表他們會寫文章. 有時候我也會因某些人的出名而看他們的專欄文章, 發覺他們的文章有時候寫得一塌糊塗. 不過我不會怪責這些名人, 因為知道通常情形是某些人出了名, 就被傳媒盯緊, 進而邀他們在報章開設專欄, 報章話事人著眼的是專欄作者的名氣能為報紙增加銷量, 而非他的文字. 我看不過眼的, 是副刊的編輯為何對一篇不通順的文章可以什麼也不做, 難道是因為懼於作者的名氣? 那究竟有沒有考慮讀者的感受.
因為我曾從事出版社工作, 又遇到過類似的情形, 所以對此感受特別深. 一位擁有博士學歷的中大某學院院長, 可能從小接受英語教育, 中文水平絕對不敢恭維, 可是當年出版社卻讓他來出一本中文書, 書稿交到我手裡, 看著滿紙文不通順的東西, 我將實情告訴上司, 說明難處. 退稿當然不會考慮, 那是出版社高層幾經辛苦弄來的名人書稿, 又不是人家自己投稿的. 上司囑咐我, 人家是博士學者啊, 盡量不要改動他的文章, 做到看得明白就可以了. 書最後還是出了, 是經過我吃力地把文字弄得略為通順, 自覺對得起讀者, 才交到印刷廠的.
所以我同樣不怪責鄧麗欣, 她中文不好, 有錯別字, 不能全怪她, 如果她是自薦出書, 極其量只能怪她在這方面沒有自知之明. 如果是經理人安排她出書, 就像安排她做一場表演一樣, 那就更不應怪她, 應該怪責經理人, 怪責出版社, 甚至可以說是經理人害了她. 怪就怪在出版社的編校人員對書稿中的錯字視而不見, 而碰巧鄧麗欣的中文又不那麼好, 以至連篇錯字. 難道現在一些專為明星出書的出版社, 是跟傳統的出版社截然不同, 架構裡完全沒有編校人員的? 還是那些編校人員的中文水準低劣, 根本看不出錯字? 或者大膽地假設, 會不會是有人故意這樣安排出書, 藉此讓她出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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